关于开展2022年学校固定资产清查的通知

作者:王建军 时间:2022-12-01 点击数:

关于开展2022年学校固定资产清查的通知

 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根据上级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和学校《固定资产管理办法》要求,定于12月份组织各部门(单位)开展固定资产自查,对全校固定资产(含无形资产)进行2022年度清查盘点,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数是否相符并完成2022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标签粘贴工作。自查范围为登记在市财政资产平台上的资产(不含已走完校内报废流程的资产)。

各部门(单位)12月18日前将资产清点表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后勤产业处陈红卫。(资产详表由计财处、后勤处协商后发各二级资产管理员)

 

 

 

计划财务处   后勤产业处

2022年121

 

 

拟稿人

陈红卫

核稿人

王建军

王培凤

签发人

曹志斌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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