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2年学校固定资产清查的通知
作者:王建军 时间:2022-12-01 点击数:
关于开展2022年学校固定资产清查的通知
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上级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和学校《固定资产管理办法》要求,定于12月份组织各部门(单位)开展固定资产自查,对全校固定资产(含无形资产)进行2022年度清查盘点,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数是否相符;并完成2022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标签粘贴工作。自查范围为登记在市财政资产平台上的资产(不含已走完校内报废流程的资产)。
请各部门(单位)于12月18日前将资产清点表(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)交后勤产业处陈红卫。(资产详表由计财处、后勤处协商后发各二级资产管理员)
计划财务处 后勤产业处
2022年12月1日